各旅游经营单位: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省、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搞好2007年我县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省旅游局关于2007年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鄂旅游人较文[2007]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并于9月1日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各种报考资料报县旅游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