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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旅游饭店评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时间:2007-12-26 09:57 作者:巴东县旅游局 来源:中国巴东旅游网 编辑:邓彩媛

  一、办理事项
  星级旅游饭店评定
  二、办理机构
  巴东县旅游局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14号
  承办科室:行业管理股
  承办人:吴以红
  电话:4334960
  三、申办对象资格
  1、凡在巴东县区域内,从事接待国内外旅游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宾馆、度假村等,均可申请星级评定。
  2、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3、饭店设施设备及服务项目符合GB/T 14308——2003所规定的星级标准。
  四、办理程序
  1、填报《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报告》。
  2、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报告》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一并交县旅游局,经县旅游局审核签署意见后转报州旅游局。
  3、其他相关申报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饭店开业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3)《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
  (4)《卫生许可证》;
  (5)其他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可使用复印件。
  4、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县旅游局初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州旅游局报审。州旅游局自受理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派遣星级饭店检查员对申请饭店进行现场检查评定工作。对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7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准的决定。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申请饭店现场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申请饭店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在收到申请饭店提交整改工作报告10日内,州旅游局派员验收;逾期不作整改又不提交整改报告的,视为申请饭店自动放弃评定工作。
  5、州旅游局组织检查员对申请饭店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6、检查评定程序结束以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GB/T 14308——2003》

英文网址:www.BadongTour.com
www.BadongTour.cn
中文网址:www.巴东旅游.com
www.巴东旅游.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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