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设立国际旅行社
二、办理机构
巴东县旅游局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14号
承办科室:行业管理股
承办人:吴以红
电话:0718-4334960
三、办理时限
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县旅游局初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州旅游局报审。
四、申办对象资格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必须是独立建筑或临街房,并有醒目的标志;
2、有2台以上电脑,其中一台能专线上网;有2部以上的直拨电话;有传真机、业务用汽车等其它相应的办公设备。
3、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至少3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1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4、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旅游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旅游质量保证金。
五、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并附相关材料。
(1)设立申请书。
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并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管理人员履历表和任职资格证书。
(5)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办理手续
(1)申请人设立旅行社,到县旅游局领取《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认真进行填写后报州旅游局。
(2)州旅游局自收到《旅行社申请技术报告书》后,对申请旅行社主要经理人员的资质情况审查,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市场需要和规定的设立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初审合格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内直接报送省旅游局。
六、办理依据
1、《旅行社管理条例》
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